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捐赠管理办法
日期:2018-07-05 16:08:04  发布人:校友网  浏览量:456


为了促进学院发展,感谢和铭记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朋友对学院的关心和支持,特制定本办法。

一、捐赠原则

1.捐赠自愿,捐款、捐物均可;

2.专款专用,充分尊重捐赠人对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意向。

二、捐赠项目

1.捐资建立企业或个人基金、贫困生基金、奖学基金、奖教基金、教育基金等;

2.捐建实训室、多媒体教室、电子阅览室、报告厅、标志性景点、校友林等;

3.人才培养、培训合作投资;

4.科技项目合作投资;

5.共建实验室投资;

6.捐款购买或捐赠图书资料、期刊杂志;

7.校庆或其他专项活动赞助。

三、捐赠形式
  可采取个人捐赠或集体捐赠两种形式。集体捐赠可以班级校友、地区校友会捐赠或其他形式的集体捐赠。 

四、鸣谢方式

1.给予建筑物或各类设施的冠名权:学校现有和拟建的楼房,各类实验室、语音室、阅览室、教室、活动室、图书馆、体育场所及学术报告厅等,根据捐赠者申请的先后,捐赠金额在建筑物现价的30%以上者,可获得建筑物的冠名权;捐赠金额在各类室、馆、厅内部设施总价值的50%以上者,可获得内部设施的冠名权。

2.给予奖学金和助学金冠名权:个人或集体能捐赠一定数量的奖学金或助学金,可根据捐赠者的意见确定每年奖助学生的名额和标准,一般应能连续资助2年以上。对于获得冠名权的对象,学校制作冠名铜牌和介绍捐赠者的匾额,举行挂牌仪式。
  3.对所有捐资捐赠者,学院特制纪念册,永久保存于档案室。

五、捐资捐赠办理方式

1.院内师生员工的捐赠,直接到财务处办理;

2.各地校友联络处负责接受和转交当地校友的捐赠;

3.社会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直接交财务处;

4.来校捐赠。

联系单位: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

六、联系方式

学院地址:长沙市天心区南湖路沙湖街128号

联系单位: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

联系电话:0731-85202134

传真电话:0731-85201744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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